出境注意 非自用鑽石逾50萬需申報
寶啾寶石坊要跟大家分享新修正洗錢防制法的資料,台北關表示,從6月28日起包括鑽石,寶石及白金總價值超過新台幣50萬元,且超越自用目的,並有被洗錢之虞物品,都需要向海關申報。 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今天表示,這項配寶啾寶石坊要跟大家分享新修正洗錢防制法的資料,台北關表示,從6月28日起包括鑽石,寶石及白金總價值超過新台幣50萬元,且超越自用目的,並有被洗錢之虞物品,都需要向海關申報。 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今天表示,這項配合新修正洗錢防制法的規定從28日實施,將原通報辦法的名稱修正為「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」。 台北關指出,旅客出入境攜帶或貨物運送,快遞,郵寄下列物品,應向海關申報,其中包括總價值逾新台幣10萬元現鈔,總價值逾2萬元人民幣現鈔,總價值逾等值1萬美元外幣,香港或澳門發行的貨幣現鈔,總面額逾等值1萬美元的有價證券,總價值逾等值2萬美元的黃金。 另外,鑽石,寶石及白金總價值超過等值新台幣50萬元,且超越自用目的,並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的物品,都要向海關申報。 台北關表示,倘若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的新台幣,人民幣,外幣及香港或澳門發行的貨幣,由海關沒入。另外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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